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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信息:因一件小事杭州副市长坐上被告席_百姓告官能见官
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23-05-30 08:15:02

原标题:因“一件小事”,杭州副市长坐上被告席

5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保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诉讼案件。

公民徐某某因不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决定而先后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庭审中,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宦金元作为杭州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了解,徐某某就某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向杭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杭州市政府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驳回徐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徐某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杭州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徐某某上诉至杭州中院。

当日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上诉人申请复议是否超过法定期限的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法律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陈述、答辩、质证、辩论。

宦金元在庭审中表示,执法工作“细节决定成败”,将进一步严格执法,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同时他表示为避免程序空转,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希望合议庭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

“作为杭州人我非常热爱自己的家乡,之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在施工过程中损害了环境。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并亲身参加诉讼,现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希望能在法院的组织下协调解决此案争议。”上诉人徐某某在法庭上说。

据了解,此案合议庭在休庭后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进一步释法明理,争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行政机关的每一个行政处罚决定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并重。”该案审判长,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志君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既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持环保行政行为的效力。

据悉,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由于快递签收的一个小细节,相关争议却不断放大,最终酿成行政诉讼。

对此,宦金元在庭审中表示,行政机关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和“细节决定成败”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对市领导坐上被告席,外行看热闹,内行看的却是“门道”。

可以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一环,既有利于更快、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又能进一步保障公平正义。

仅2022年,浙江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就达到6769件,一审出庭应诉率为98.92%,已连续7年上升。除集中复议案件外,浙江省政府主要部门一审应当出庭案件负责人应诉率达100%。

老百姓告官能见官,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法治浙江进程的深入。如今,无论是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还是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抑或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等,群众都能随时打官司。

“民告官”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的背后,是政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现。允许并积极接受普通百姓状告政府,有勇气直面老百姓的意见,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理解、拥护与支持。

全国首个“民告官”案件,就发生在浙江。

1988年,苍南县舥艚镇农民包郑照经镇城建办批准,造了3间三层楼房,但县里以房子建在防洪堤上为由,将包家已竣工的楼房炸掉了1米多。包郑照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时任苍南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

这起案件有多轰动?法院第一次开庭时,“黄牛”将旁听证炒到了200元一张,几乎是当时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包家将孙子取名“包诉讼”来纪念那场官司。

包郑照并不是一个人。当越来越多的人像他一样拥有了这样的法律维权意识,国家层面也在迅速作出反应,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颁布。

可以说,“民告官”是时代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正处理政府与群众关系的一种透明且令人信服的方式。

有数据显示,从1990年起,全国“民告官”案件急剧增多,2007年首次突破10万件。

在法律颁布的30多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转变,“民告官”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着巨大变化。

首先,范围更广。地方有关部门暴力执法、不作为、胡乱作为的情况越来越少,“民告官”越来越集中到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经济社会方方面面领域。

其次,形式更完善。避免基层法院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确定若干法院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写起诉书有困难的群众,还能口头起诉。

第三,效果更明显。越来越多群众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行政机关也倒逼端正工作作风、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改进工作方式。

特别是2014年11月,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新增了一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2020年6月,最高法院又发布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予以细化。根据该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可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一场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庭审,成为领导干部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民告官”的变化,有着深刻的社会发展背景,折射出地方政府从“官本位”向“民为先”理念转变,也反映了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过渡。

大禹治水,功在疏导。

行政诉讼虽已十分便捷,但并不是所有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都要靠“民告官”来解决。更本质、更高效的,是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有法律专家说,“民告官”案件往往胜诉率不高。但只要有胜诉,就提醒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不能减弱,要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

有关部门不仅要时刻紧绷着一根弦,查找工作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尤其是面对面的方式为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和服务。同时,也要注意提高行政复议的有效性。

在今年4月浙江召开的“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被作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向全社会发布。

其中不仅提到,浙江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还提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浙江模式”,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采纳吸收,为全国改革探路。

长期以来,行政复议存在对外多个口子收案,百姓找不到、找不准;对内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案件办不好、功能没发挥等问题。

为破解难题,浙江从2017年6月起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级政府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履行本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并率先打造行政复议数字化平台,对2019年以来全省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政问题进行“数字绘图”,有关部门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精准遏制屡纠屡犯,“治标”更“治本”。

涉及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制度很重要,是保障,而对每个个体而言,实实在在的结果更关键。数据显示,通过行政复议,浙江5万余件行政争议止步于诉前,政府自我监督、主动纠错行政行为2万余个,调解成功率、案结事了率不断提升。

将矛盾纠纷更多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这是“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的有机结合,也是浙江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两个示范区”要努力的方向。而所有这一切努力的最终意义,莫过于让“民告官”背后的无奈,少一些,再少一些。

以上就是关于因一件小事杭州副市长坐上被告席 百姓告官能见官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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